原子荧光光度计实验室要求
发布时间: 2024-08-20 浏览次数:
一、实验室必须具有排风设备和良好的供电系统:
1. 从操作人员的健康和仪器正常使用方面考虑,要求必须有排风设备,具体仪器尺寸要求见下图。
2. 排风系统的抽风口高度应距工作台面85厘米,抽风口的中心距离工作台的前沿30厘米,排风量不宜过大,以免影响仪器的稳定性,而且不得与其它设备共用一个排风通道。
3. 在南方或湿度、温度较高的地区,为保证计算机以及主机电子线路的安全,建议安装去湿机和空调,若温度低于15℃,应有加温设备。
4. 在电力供应不稳定地区或周围有其他高耗电设备的实验室,应为仪器配备1KVA以上的交流稳压电源;其输出端应配有一个多用插座盒。
5. 实验室供电应具有良好接地,制作方法:用一铜板埋入地下一米后,倒入盐水,引出一截面积为4平方毫米电线至实验室配电板,要求接地电阻小于10Ω。
二、仪器应放置在稳定的实验台上,避免阳光直射。实验台表面应具有防酸、碱保护(橡胶垫)。建议工作台尺寸:长2.5m、宽1.0m、高0.8m,工作台后部距离墙壁或其他设备应具有至少50厘米的空隙,以利于仪器的联接和维修。
三、注意事项:用户收到仪器后,不得擅自拆箱(如提货时箱体破损应立即同铁路质保室和厂家联系,以求得到运输部门的赔偿),应等安装人员到达后共同拆箱并按装箱单清点配件及附件。
仪器尺寸图示:主 机 尺 寸:长744mm×宽440mm×高358m m 自动进样器尺寸:长430mm×宽495mm×高450mm。